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建立現代學校製度,實行學術民主✊🏽、提高學術水平🚶、弘揚嚴謹學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特製定《沐鸣娱乐學術委員會章程》(討論)。
第二條 沐鸣娱乐學術委員會(以下簡稱“院學術委員會”)對學院的重要學術事項進行審議🙇♀️🥊、評議和咨詢;組織學術交流✍🏿、製定學術規範👩👦、學風維護和科學道德建設等🙋🏼♂️。
第三條 學院學術委員會在主任領導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學院在作出有關學術方面的決策時,要尊重學院學術委員會的意見。
第二章 職 能
第四條 學院學術委員會工作範圍如下:
1. 討論審議學院發展規劃及師資隊伍✋🏿🤘🏽、學科建設規劃;
2. 討論審議學院專業設置、人才培養方案🆒、專業辦學水平評估辦法;
3. 審定和向上級部門推薦教學👨🍼、科研項目及其研究成果🍜;
4. 評估或仲裁相關學術事項,接受學術道德投訴和調查💮;
5. 針對學院提交的其他事項提出咨詢意見🔃。
第三章 組 成
第五條 院學術委員會委員原則上由沐鸣娱乐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人員擔任👨🏼💻👆🏿。根據需要可聘請其他學院或學校專家🧔🏽♀️,院外專家人數不超過委員總數的三分之一。
第六條 學院學術委員會設主任1名,設副主任2名,設秘書1名,學院學術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經院學術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產生。秘書由主任提名會議通過。
第七條 學院學術委員會每屆任期三年。
第四章 委員的資格與產生
第八條 學術委員會由具備下列條件的學者組成:
1.熱愛祖國,熱愛教育和科學事業,學風嚴謹;
2.在本學科領域具有較高的學術造詣和教學科研工作經驗;
3.德才兼備,以德為先👮,能夠客觀、公正地評價他人的教學、科研成果;
4.身體健康、學術活躍,能夠按時出席院學術委員會會議,認真履行職責,積極為學院事業獻計獻策🗂,具有奉獻精神🧜🏿♀️;
第九條 學院學術委員會委員由院長牽頭,在廣泛征求意見和民主協商的基礎上🔕,提出委員候選人名單,經學院董事會議討論通過,並報學院辦公室備案。
第十條 學院學術委員會在屆中調整🍐,由主任提名🤚🏽,經學院董事會會議討論通過,報學院學術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第十一條 學術委員會委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學術委員會批準,不再擔任委員🪙:
1. 本人書面申請辭去委員職務👮🏼♀️;
2. 工作變動或調離;
3. 不遵守學術道德規範;
4. 因其他原因不能擔任委員職務🏌🏼。
第五章 委員職責
第十二條 學術委員會委員職責如下:
1. 按時出席學術委員會會議;
2. 就學術委員會職責範圍內的事項發表意見🤓💆🏿♀️,提出建議,進行審議和表決;
3. 就重大學術問題向學院學術委員會提出調查報告或有關建議🖱;
4. 受學術委員會主任委托開展調研工作👳♂️;
5. 對涉及保密的事項負有保密義務。
第六章 學術委員會的運行
第十三條 院學術委員會定期召開會議😟。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經院長或學術委員會主任提議,或三分之一以上學術委員會委員提議並經學術委員會主任同意,可以臨時召開院學術委員會會議🧕🏻。根據需要,可邀請其他專家👩🏻🏭、學者列席學術委員會會議。
第十四條 學院學術委員會在舉行全體會議審議學院委托的議題時,必須有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會議方為有效🫷🏿🧡,需要表決的議題須出席會議委員的半數以上同意方可通過。
第七章 學術委員會自身建設
第十五條 學術委員會應加強自身建設🕵🏼,成為服務學院改革和發展的重要學術組織機構。
1. 修訂學術委員會章程🧑🏻⚖️🦝,健全內部運行機製🤾🏿♂️👩👧👧,工作上做到規範化🤷、製度化和程序化;
2. 加強隊伍建設,根據需要適時調整學術委員會人員組成;
3. 嚴把學術質量關👩🏻🏫,維護和提高學院的學術信譽;
4. 註重學術道德建設,營造良好的學術氛圍。
第八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修改本章程須由院學術委員會主任提議,修改方案經院學術委員會討論審議🧚🏻,報董事會討論通過後方可發布。
第十七條 其他未盡事宜根據學院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章程自學院學術委員會批準後執行🧑🏿🦱。
第十九條 本章程由院學術委員會負責解釋。